1.招标条件
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学校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项目名称: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学校建设项目。
2.2 项目基本情况: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拟对深化校企合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基础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基础能力(实训教学条件建设),主要采购内容为云主机3台、显示器80台、交换机2台等一批、提升基础能力(师资队伍建设)进行采购。
2.3招标编号:TBZ2017057
2.4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深化校企合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基础能力。
二标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三标段:提升基础能力(实训教学条件建设),主要采购内容为云主机3台、显示器80台、交换机2台等一批。
四标段:提升基础能力(师资队伍建设)。
2.6 质量要求:满足特色学校建设任务书验收标准。
2.7 服务期限或供货期:第一、二、四标段服务期限为两年;第三标段硬件设备供货期为60日历天。
2.8 项目预算:300万元。
2.9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第1—2标段
3.1.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建设国家示范校或职业或品牌教育特色校项目经验,提供项目验收证明。
3.1.3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第3—4标段
3.2.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3.2.3要求投标人2014年具有建设国家示范校和职业或品牌教育特色校项目经验,提供提供项目验收证明。
3.2.4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2.5满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