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7]121号
洛阳白马寺消防技术工程为白马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水系统工程。其中火灾自动报警包括电气火灾监视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以及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场地情况:具备施工安装条件。工期:60日历天。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含施工图纸及其答疑(含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5其他: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