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编号:JSC2017-G-23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招标范围: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零星维修项目,包括建筑装饰零星维修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消防工程等,具体以甲方书面下发的通知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按甲方要求(甲方根据每项零星工程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明确该项零星工程的具体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二年
采购预算价:200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需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需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维修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类似维修改造业绩;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函;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9.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直接提供盖章复印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是)
(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是)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26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代理部
邮政编码:450000
十、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